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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决定薪酬"激发禹拓员工新活力
发布日期:2021-10-25    作者:王宇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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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决定薪酬"激发禹拓员工新活力

2021年来,随着集团纵向改革不断推进,面对以往薪酬体系激励作用不明显,工资结构不合理,各岗位收入差距不科学,员工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受到制约等问题,在集团“奋战双目标、夯实双挂钩、严格四类层”的明确要求下,在“以效益为导向,以利润为导向,以业绩论收入,以贡献论薪酬”的核心指导下,龙钢集团禹拓公司统筹规划,广泛调研,结合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持续开展绩效考核办法修订,推行了工资备案制与契约化管理,效果显著,连续三季度销量收入实现突破。
健全考核机制,激发新活力
分配制度是企业内部经营机制的重要内容之一,企业是否具有活力,在于内部分配制度是否合理,是否有利于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是否能增强企业持续发展的竞争力。禹拓公司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责任、利益相统一,系数为基、绩效为果的三大原则,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办法。积极响应文件精神,成立备案制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推进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工作,保证工资备案制的建立健全及顺利落地。
落实激励机制,释放内动力
抓宣传调研,凝聚贯彻共识。为积极稳妥推进绩效考核修订办法及工资备案制,公司领导按照集团统一部署,在职工中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动员,认真传达文件精神,持续开展调研活动,听取职工意见和建议,做好解释工作,力求做到方案内容人人清楚,精神人人领会,统一思想,达成共识,顺利推进。
构建能上能下机制,增强外压力
刮骨疗毒、敢于亮剑,坚决执行庸者下、劣者汰。绩效考核办法的修订与工资备案制的建立进一步完善了激励机制,有效解决了“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平均主义弊端,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多劳多得,业绩决定薪酬”禹拓公司坚持考用结合,综合目标考核、领导班子研判及群众反应情况。以薪酬激励为抓手,发挥激励约束机制的作用,鼓励优秀人才、鞭策落后分子。以“适当外部压力”与“合理差异”实现对员工的激励,充分调动了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贸易量、营业收入屡创新高,全年目标任务完成也势在必得。
禹拓公司始终坚信,通过推进以市场化薪酬体系为导向,坚持效益决定收入的激励约束机制,聚焦全年经营目标,精准发力,定能圆满实现全年经营目标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