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口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于少东或许没有想到,本想留住幸福、浪漫时刻的视频资料,在后来被调查时成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证据。
这是一场“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婚礼。视频资料中,多辆豪车组成迎亲车队,五星级酒店偌大的宴会厅里人流熙攘、座无虚席,动用大型摇臂拍摄设备和多台摄像机拍摄……这些让见过不少世面的酒店服务员都感叹,“从没见过这么大的排场”。
但这也是一场明显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大操大办并借机敛财的婚礼。婚礼现场摄像镜头拍摄了签到台的景象:主办方准备了空红包,送礼者领取空红包装入礼金,在红包上写上名字,交给接待人员。事后查明,于少东为其子于某某操办的婚礼设午宴101桌,收受礼金200多万元。其中,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90多万元,不少人因为找不到空座位送礼后匆匆离开。于少东在接受调查时说:“党政干部和企业老板主要是看我的面子来的,如果我不是城口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他们肯定不会来。”
从儿子于某某领取结婚证提出办婚礼到婚礼最终举办,历时1年;从婚礼后第二天就听说有人要举报,到于少东被组织采取案件检查措施,历时近9个月。这将近1年9个月的时间里,于少东面临多次选择,但每一次,他都放弃了看起来很难其实最简单的遵纪守法的选择,而心怀侥幸地选择了看似顺应风俗、实则违纪违法的道路。
从不主张办到同意办
于少东的儿子于某某同妻子在2012年1月初登记结婚后,提出举办婚礼。起初,于少东不主张儿子办婚礼,而是想让两个年轻人旅行结婚。这一想法遭到了妻子李某某、儿子以及儿媳娘家人的强烈反对。
于少东一开始不主张儿子办婚礼,是有考虑的,一是身为城口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厅级),对党纪条规有所了解,知道大操大办儿子婚礼,会造成负面影响;二是几年前城口县一名副县长因大操大办其母亲丧礼被调查处理,因为这一前车之鉴,于少东在父亲去世后就没有办丧礼,头脑中还有廉洁自律这根弦。
但于少东这次没有坚持住。妻子李某某坚决要办独子的婚礼;儿子在多个场合尤其是酒后吐露心声:“要不办婚礼,我会后悔一辈子!”家住重庆市区的亲家母也一再表示:“我就一个女儿,不能悄没声儿地嫁到你们于家,我们这方的亲戚朋友还要参加婚礼呢!”于少东的兄弟姐妹也出面说话:“父亲的丧礼不办也就算了,我们侄儿的婚礼要再不办,莫怪我们不认你这个兄弟!”一些朋友也劝说:“你这是何必呢,孩子结婚是大喜事,那谁谁谁不都办了嘛!”
于少东在接受调查时说:“我本来就不坚决的态度就转变了,同意儿子办婚礼。再说,这些年我也没少参加别人家的红白喜事,送出去不少礼金,也想借此收回来一些。”
从希望小规模办到大操大办
为儿子办婚礼,乃人之常情。党员干部只要按照相关规定,不铺张浪费,不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参加或收受其礼金,也无可非议。但于少东最终大操大办了儿子的婚礼。
同意儿子办婚礼后,于少东希望尽量控制规模,提出不在城口办在市区办,城口地方小、担心影响不好,不要发请帖,只口头通知,而且不要通知城口的人(亲戚朋友除外);但他又在背后亲自策划筹备婚礼,并默许在五星级酒店预订90多席、午宴2499元/席、晚宴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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