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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钢集团公司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日期:2015-05-29    作者:凌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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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龙钢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李武强代表集团公司,出席了韩城市中省文明单位创文工作推进会,接回了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颁发的“全国文明单位复查合格”证书,这标志着继龙钢集团2011年首获全国文明单位以来,通过每三年一次的首次复审,继续保持全国文明单位殊荣。
长期以来,龙钢集团公司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全体干部员工齐心协力群创共建,文明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果。企业于2008年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11年荣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12年以来,龙钢集团公司文明创建紧扣企业转型发展实际,按照全国文明单位建设要求,深化、细化、常态化文明创建活动,特别是结合陕钢集团”钢铁美丽花”创建活动,把文明创建融入干部员工学习、现场、素质、形象、效益等方方面面,不断提升文明创建水平,为企业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此次继续保持“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龙钢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其全体干部员工将珍惜荣誉,面对目前新常态下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更加紧迫、任务更加艰巨的形势,进一步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这个根本,坚持企业发展的问题导向、需求导向、价值导向,突出重点、彰显特色,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凝聚起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推动公司健康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