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性违章”是“管理性违章”的暴露。对于一起员工违章,我们不能等闲视之,更不能简单地用“该员工安全意识不强”,“安全技能差”等套话来敷衍塞责。而应该用“倒推法”+“放大法”,找出深层次的管理原因,暴露出安全管理中的问题。
比如:员工安全意识不强、安全技能差,就可以往上追索到“班组级、车间级、分厂级、公司级”的安全培训教育是否到位,其内容是否具备各级教育的侧重点,是否体现从国家的安全管理方针,基本的安全管理概念,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到安全技能,岗位危险因素辨识的全覆盖。还应该检查班前会是否强调安全,班组活动是否有安全学习内容,车间、分厂、公司是否定期做有针对性的安全方面的培训学习,宣传教育等。
安全培训教育的缺失,是“安全管理性的违章”最常见的问题。因为安全意识的建立,本身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你不能片面地判断这个人安全意识强或者不强,也不能单凭几次培训就能保证这个人安全意识就过关了。而应该通过各种途径反复抓,反复强调,把安全的观念千锤百炼进他的思想。一个人的安全意识形成了,一个集体的安全文化也就具备思想基础了,他的个人违章行为一方面受到个人潜在意识的反对,也受到群体安全文化氛围的规范,自然就不容易出现了。
提高“违章指挥”的违章成本
好多情况下,并非员工愿意违章。而是管理者在生产利益的驱使下,迫使员工去违背安全操作规程。这种违章行为本身带有更大的破坏性。因为它与个人违章相比,不仅增加了违章的频次与数量,相应增加了事故发生的概率,而且它从思想上毁掉了员工个人的安全意识,进而毁掉了群体的安全文化。
所以,对于违章指挥的管理干部,应该从绩效考评上加大经济处罚,从任职提拔上不予优先考虑。不能只从发生事故的后果上去评判一个管理者,而应该提前一步,从违章指挥可能导致的预测性后果上去评判。这样一来,违章指挥者在发布违章命令前,他必须要考虑自己的“不安全行为”无论是否会导致事故,都会带来自身难以接受的处罚,权衡之下,自然会放弃违章指挥,选择一个相对安全的作业途径。
加大对违章指挥者的违章成本,一方面能从思想意识上约束他们,一方面也会从实际中将一些安全意识不强的干部从管理岗位上淘汰下来,使他们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我们还应该拓展一下,对于一些对现场违章行为不闻不问,不管不顾的管理干部,从实际上起到了姑息纵容作用,也应该按照“违章指挥”加以考核。
改变工作作风,接受群众监督与建议
最常见的群众性的安全会议,通篇都是管理者向员工要求去做什么,整个的一言堂,填鸭式教育。在笔者的观点,应该像做政府报告一样,向广大员工汇报:管理者都对大家的安全做了什么,解决了大家多少需要解决的问题。然后当众接受员工的提问,并予以解答。这也不过是建立员工与管理者联系的一个途径。
安全管理是一个双向的活动。广大员工,也许理论水平不高,但最贴近一线,他们的亲身感受是最真实的,是管理者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决定采取管理政策的最终来源。如果斩断了员工与管理者的联系途径,仅凭自己的经验,就犯了经验主义;只知道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则犯了教条主义;生搬硬套外来的管理模式,很可能邯郸学步。
群众的监督与建议,实际上安全管理上集思广益的表现。对群众意见与建议的采集,归纳,整理,再根据管理者的实践,能够找出一定的安全管理规律,从而为制定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提供可靠的参考。
总之,杜绝管理性违章,必须善于从行为性违章的表象、个案做起,找出内在的管理性违章的实质;打破“刑不上大夫”的 陋习,让破坏性更大的违章指挥者感受到违章的严重后果;管理者密切联系群众,则是最基本的工作方式。(龙钢公司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