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变成了工厂,系主任变成了车间主任,同学也随之变成了伙计。
我以为伙计一词大致相仿于伙伴,而伙伴则来源于古时候的行伍。象《木兰词》中所写的“出门见火伴,火伴皆惊忙……”。在军营里,能围着一堆火用饭,宿营,风雨中,寒夜里,是何等的亲密,更不用说在残酷的战斗生活中,这一“火”人,作为一个基本的建制,一定是生死与共的患难之交了。至于“火伴”什么时候衍化成了“伙伴”,就无据可考了。
然而伙计毕竟还是与伙伴有所区别。我觉得能称作伙伴的人,应该年龄更小一些,思想更单纯一些,最好还没有踏入社会,而伙计二字一听就已经开始从事了某一行当的职业(无业游民也算),不用说已经与社会有了广泛的联系与接触。人们唤一个店里的小伙计叫“小二”,人们唤一个小学生叫“这位小哥”,两者的年龄也许相差不大,但感觉是明显不同的。“小哥”们建立的关系更贴近了伙伴,而“小二”们建立的关系就是伙计。 伙计是社会化的伙伴。
另外,伙计更口语化,没有人说“我们是合作伙计”,而说“合作伙伴”;同样,也没有人说“伙伴,怎么多日不见?”听起来酸溜溜的。所以,伙计等于是口语化的伙伴。
朋友呢?古人对“友道”是很重视的,神圣得可以摆得上祭坛。例如就有刎颈之交,莫逆之交,金兰之交,生死之交等等等等。不是说互相握握手,拍拍肩,敬一支烟,喝一口酒,吹一吹牛就能称为朋友,这样的结交毕竟太浅近。当然,我们不否认那种“倾盖如故”,意即在车上听到对方说话,掀起车盖互相看上一眼就立刻成了好朋友,“闻弦歌而知雅意”,这种交结是高层次的,令人尊敬和羡慕的。我们承认它存在,我们希望自己也扮一扮类似的角色,但我们毕竟是俗人,交往顶多只到了伙计这一层。我们有时候互相吹捧为朋友,那只是习惯,未必是真的。所以说,伙计是江湖化的朋友。
我喜欢我的伙计。
与伙计交往是异常地轻松。这种轻松随便在礼仪场合找不到,私人小客厅里却有,是穿晚礼服与穿休闲服的不同,是外交书函与幽默小品文的不同。
我的伙计养了一只有指甲盖那么大的小乌龟,说是要宰了熬一大锅汤给我滋补身体;我的伙计经常探询我什么时候来访,说是要“杀鸡”相款;我的伙计在帮他下地干活前给我盛了满满两碗面条,宣布非要让我干得吐血不可(否则对不住这两碗面)。我的伙计张口闭口就是“呀妈,怎样怎样”,这令我倾倒不已,以为是“国标”感叹,不由下决心模仿了许久。
在一起打牌耍点小钱,赖帐当“烂手”的,那一定是伙计;涎着脸蹭你几顿饭吃那简直稀松平常;为了坐车谁付车票钱,雄辩高论,斗智斗勇,全无国士之风,也是屡屡上演,层层翻新;要是谁提议说某某节就要到了,为了庆祝,搞一个聚餐,立马就有人接口,比如“每人才先交50块钱,由我保管,”也实在能令人笑破肚皮。
也真是,一些老掉牙的玩笑,一些尽人皆知的把戏,玩了一遍又一遍,真是乐此不疲。比如在食堂吃饭时,会有伙计殷勤地要帮你还碗。你可千万不要以为他是多么乐于助人,更不用说是对你青眼有加,那不过是垂涎于你那一元钱的押金。
伙计的语言是非常精到的。比如我曾经问一位火计:你怎么还不找对象,是在等美女发现吗?自以为已经非常诙谐了。而后他立即正色答道:是等待美女竞争。简直给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不可否认,我们有时侯玩笑也开得忒过头了。一次,一位伙计生了个胖小子,大喜之下,我们纷纷围着他不怀好意地问:象我不象?象我吗?那厮眉开眼笑,说:都象,都象。我还以为他要么乐傻了,要不气蒙了,后来细细琢磨:都是人,可不都象么。——可谓应付得体了。
当然喽,偶尔也有清出于蓝的时候。比如一位伙计在见对象时穿上簇新的衣服,在镜子前转来转去,搔首弄姿,自我感觉良好道:没问题,随便吊BANG。颇觉粗俗。而我洗完澡梳好平时乱糟糟的头发,不由在镜前顾影自怜:好了,全世界女人的梦想在这里了。就风雅多了。
在你手头拮据的时候,会有伙计慷慨解囊,甚至不惜奔走转借;在你心头郁闷,感觉生活无望时,会有伙笑语解颐,或者正言规劝;当你快意时,也会有伙计赶来与你弹冠相庆,哪怕你只有一头虱子大的战利品。象这样,雪中有人送碳,锦上有人添花,我也早该知足了。但是还不够,伙计会在某一个夜晚,推门跌撞着进来,因为呷了点小酒,抱着你号啕大哭,诉说自己枉曲与不幸。看到一个大男人掉眼泪,可真叫人难受。可是当我好言相慰时,也不自禁有一种快慰在里头,不仅仅因为伙真情流露,把你当作心腹人,也有一种承蒙看得起的荣幸。也是,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能被父母兄弟姐妹之外的人瞧得起的小人物,也足以沾沾自喜了。
伙也有让你气恼尴尬的时候。新买的“龙帝欧”皮鞋,给一双胖脚硬挤进去,等到气急败坏地抢到手,容积已经发生了微妙的变化,虽然从外观上看与原来一般无二,但是穿上去,明显得一只牢靠妥贴,另一只松松松垮垮,那种细微的不舒服的感觉,象一苗细针,游走到你的心头,散布到你的全身,你恨不得立马宰了他,可那厮还在一旁厚颜无耻地大笑,真叫人哭笑不得。
可是,我的伙计总体还是好的,优点和缺点是九个指头与一个指头的问题。我喜欢他们,为了能很好得融入这个团队,我也是下了一番功夫的。在他们的言传身教、单个训练、集体陶冶下,我进步神速,我会软磨硬缠,或威逼利诱地从伙身上获得某种“好处”:坐车时,我会抢先一步坐到靠窗户的座位,为的是坐在外边的伙替我买上两元钱的车票;即使被所见略同的“英雄”捷足先登的话,也难不倒我,我会忧心忡忡地翻遍所有口袋,最后拿出一张亮得晃眼的百元大钞, 宣称没有零钱,于是我那可爱的伙只好一边谩骂一边乖乖地把手伸向腰包,而我则在一旁志得意满地大笑。无疑,这种快乐是双倍的,难以名状的,千载难逢的。
可是,这些都还不够,我还得继续努力,尽快让自己脱胎换骨,向伙计靠拢。伙计们大都是神吹神侃的“喷客”,于是,在聊天中我自觉地将自己的摩托车速提高到了180码。(龙钢公司能源检计量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