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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研究院被陕西省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
发布日期:2022-02-23    作者:张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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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研究院被陕西省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

近日,陕西省科学技术厅、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国资委联合发布了《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名单》,陕钢集团产业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成为陕西省22家试点单位之一。

据了解,该方案旨在促进陕西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助力推进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通过破除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障碍和藩篱,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实施产权激励,充分激发科研人员科技创新积极性和成果转化主动性,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

作为科技型企业,创新研究院始终贯彻落实陕钢集团125448”战略部署,秉承“五创新、五聚集”发展理念,紧盯“打造中国西部最具竞争力的钢铁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和新产品研发平台”发展目标,以科技创新为驱动,以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为方向,整合集团优势资源,以创新链集成技术链,以技术链牵引产业链,做实新产品研销一体化平台和产业链集群化发展平台。近年来,先后被列为陕煤集团科研管理试点单位、汉中市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汉中市2021年度高能级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工作优秀科技创新平台。

本次成功入围陕西省赋权试点单位,标志着公司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得到了各级政府的充分肯定和认可,同时象征着公司踏上了赋权改革的新征程。未来,公司将极力发挥试点单位优势,深化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的机制改革和模式创新,构建“制度完善、体系健全、权责清晰”的工作机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再上新台阶,为集团公司及陕西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张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