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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第五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
发布日期:2021-12-08    来源:中国钢铁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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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冶金报 中国钢铁新闻网
记者 樊三彩 报道

  12月1日,据生态环境部消息,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第二轮第五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组建4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分别对黑龙江、贵州、陕西、宁夏4个省(区)开展1个月的督察进驻工作。
第二轮第五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
  生态环境部表示,督察组将始终坚持系统观念,坚持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精准、科学、依法督察。在督察中,将重点关注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办理落实情况;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实施中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落实情况;严格控制“两高”(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上马,以及去产能“回头看”落实情况;重大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生态环境风险及处理情况;上一轮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责任落实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等。
  据悉,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已于近日专门致函上述省(区),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精准科学依法推进边督边改,禁止搞“一刀切”和“滥问责”,并简化督察接待安排,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文件强调,对于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要做到依法依规,统筹推进,按照问题的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能马上解决的,要马上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明确整改的目标、措施、时限和责任单位,督促各责任主体抓好落实。要给直接负责整改工作的单位和人员留足时间,禁止层层加码、级级提速。特别是对涉及民生的产业或领域,更要妥善处理、有序推进,坚决杜绝“一刀切”行为,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对于采取“一刀切”方式消极应对督察的,督察组将严肃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避免以问责代替整改以及乱问责、滥问责、简单化问责等行为。
  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联系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对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