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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钢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召开国有企业刑事合规专题学习会
发布日期:2021-09-01    作者:段雅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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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钢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召开国有企业刑事合规专题学习会
为推动集团公司依法治企建设,夯实企业管理基础,进一步提升法律风险防控能力,8月31日下午,陕钢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召开国有企业刑事合规专题学习会。
陕钢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召开国有企业刑事合规专题学习会
会议邀请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浩公律师进行授课。他结合案例,从国有企业常见罪名、刑事合规简介、国有企业建立刑事合规的原因、构建流程和误区、刑事合规不起诉五个方面对刑事合规进行了详细解读,为企业面临的刑事风险提供成熟的预防方案、化解方法和应对措施。
陕钢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召开国有企业刑事合规专题学习会
就进一步做好集团公司法治管理工作,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杨海峰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运用法治思维,保障集团公司稳健发展。集团上下要高度重视法治工作以及法治思维在各重点领域、关节环节的应用,做到规避风险,规范经营,提高效益,确保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稳健前行;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提升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作为本单位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坚持底线思维,处理好风险与收益的关系,持续加强重大经营风险项目和法律纠纷的风险管控、实现法律风险防控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深度融合;三是加强合规管理,控制风险机率和成本。针对集团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各单位必须认真、客观地研究审视,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预警、刹车机制,为集团重大决策的风险控制提供保障;四是以培养实战型人才,推动化解重大案件纠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法律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加强成熟人才引进和青年人才培养,使其充分认识推进法律纠纷解决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持追偿与止损并重,举全力、多途径化解纠纷,推动法治工作长期向好。最后,他强调,集团上下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遵从法律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合规经营、风险控制奠定基础。
陕钢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召开国有企业刑事合规专题学习会
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王俊龙主持会议并强调,一要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法治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二要加强学习,提高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做到依法治企业,依法维权;三要强化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建立完善制度体系,发挥好制度对集团高质量发展的保障作用。
集团公司各领导、机关部门正副职,各子公司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双管单位班子成员及负责全面预算管理相关人员参加了学习。(段雅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