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1日,一起查处侵犯钢材商标专用版权案件,引起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甚至成为了2020年陕西省打假侵权假冒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当天,彬州市市场监管局接到韩城公司营销管理处售后服务科举报,彬州市某建筑工地存放涉嫌侵犯“禹龙”商标专用权的钢材。经查,该批钢材是由西安盛辉钢材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给该建筑工地。经韩城公司品牌维护人员现场鉴定,该批钢材不是正规渠道生产的”禹龙”钢材。彬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商标法》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罚: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钢材109吨,处58.365万元罚款。
2021年6月16日西安盛辉钢材贸易有限公司在三秦都市报上正式向韩城公司登报道歉,并赔偿各项损失13万元。这类侵权事件发生的并不少,需要我们共同努力才能遏制侵权行为,才能行成文明正义健康的良性竞争市场。
21世纪是一个产权保护刻不容缓的年代,是一个人人应秉承“尊重知识,继往开来,崇尚科学,与时俱进”信念的时代,是一个知识产权驱动创新。科学技术推进文明的时代,更是一个需要我们共同维护知识产权,加强自我侵权保护意识的时代。让我们成为共同奋斗,争做知识产权明白人,共创知识经济未来。(韩城公司 薛长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