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秋、国庆“双节”来临之际,陕钢集团纪委根据中省纪委和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下发通知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各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做到早介入、早警示、早监督、严查处,坚决刹住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过一个风清气正的节日。
通知要求,各单位在节前,安排生产经营等工作的同时,要开展专题廉洁提醒教育工作。要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央纪委关于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要求: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严禁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通知强调,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通过完善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措施,织密监督网络。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抓好中秋、国庆期间,党员干部纪律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对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核实处置。同时,要对顶风违纪党员干部所在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
(吉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