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参股关联企业、在企业内部从事经营活动专项治理工作,全力实现企业改革发展、扭亏控亏各项目标任务,经集团党委扩大会议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成效评估。各子公司纪委采取答题问卷、座谈交流、个别谈话等形式组织对专项治理活动的前期工作进行效果评估,及时听取员工群众对专项活动成效的意见建议,并提出下一步深化治理的工作思路。
二、持续加强对党纪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利用内部报刊、网站、宣传栏等有效载体,多渠道、全方位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党纪法规以及集团公司关于党员干部廉洁从业方面的制度规定,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自觉意识,努力形成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参股关联企业、在企业内部从事经营活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陕钢集团党字〔2015〕11号)文件精神,对前一阶段工作做好“回头望”。对领导干部个人在规定时间内,出现的漏报瞒报、弄虚作假情况,按照先停职、免职、调离后再处理的原则,逐一查证核实,并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同时要畅通员工群众举报渠道,收集分析各类问题线索,及时制定整改措施,监督落实到位。
四、积极推进制度化建设。在深化专项清理工作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及时研究治理对策,堵塞管理漏洞,规范工作程序,完善管理制度。要结合外协外委业务规范化管理工作,细化制度流程,明晰党员干部行为边界,纪律红线,着力强化立规执纪,规范权力行使,形成专项治理工作常态化管理机制。
中共陕西钢铁集团 九州平台(中国)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委员会 2015年6月18日
抄送:陕钢集团各领导,机关各部门。
陕钢集团办公室 2015年6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