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专家型”干部的陨落
——浙江省金华市原副市长朱福林案件警示录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6日 16:08 |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贪腐的官员中,有种“恃才傲物”的:他们自以为手段高明,可以瞒天过海;伪装得很好,可以欺世盗名。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所谓的“高明”,不过是掩耳盗铃;自以为是的“伪装”,不过是自欺欺人。
浙江省金华市原副市长朱福林就是这样的一个典型。熟悉朱福林的人都称,他为人谦和,做事喜欢“动脑子”。
这位做过副教授的贪官,身上有那么一股子书卷气,教育别人时常讲“情怀”:四面湖山归眼底,万家忧乐到心头。
可惜的是,他所谓的“情怀”,不过是贪腐时的伪装;爱动脑子,则用在了贪腐的歪门邪道上。
2014年3月19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朱福林的上诉,以受贿罪判处他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经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至2012年,朱福林利用职务之便,在土地开发、人事安排、企业环评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以房产交易、“炒房”、投资收益等名义收受贿赂共计1500余万元。
文质彬彬的教授官员,何以踏上腐败之路?讲究“技术含量”的贪官又如何倒在了自己的贪欲面前?本案给我们留下了无尽的思考。
朋友圈非富即贵,心理失衡贪欲生
朱福林自认是一名技术型干部。从他的履历来看,也确实如此。曾做过高校地理系副教授的他,首先是作为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被引进到金华市开发区工作的。
从政18年,因为业务能力突出,他一帆风顺,先后担任金华市国土管理规划局局长、婺城区区长、兰溪市委书记、金华市副市长等职,对城建工作尤为了解。
可尽管职务不断晋升,朱福林的思想境界却未有提升。他整天谈的是业务工作,忙的是具体事务,自认为只要业务好了,可以一俊遮百丑。
“我一直把自己定位在技术型领导干部,只注重专业技术方面的学习与积累,对政治学习毫无兴趣。”案发后,朱福林忏悔说,他认为政治学习都是一些陈旧的大道理,是一些“假、大、空”的内容,与时代脱节,多数人没有真学、真信、真用,只是供说教用的,所以完全放松了对世界观的改造。
与此同时,朱福林平时接触和来往的朋友,也在悄然发生变化。
过去,他爱和基层的同志交朋友,经常和同学、战友、同事一起活动锻炼、讨论问题,关心困难同志,资助贫困学生,心态积极向上,有朝气、有热情。
可随着官越来越大,他开始“谈笑有老板,往来无白丁”,越来越热衷于和老板勾肩搭背,更与几个自认为社会反映较好、做事有分寸、有经营水平的老板称兄道弟。
每年总有几个长假,朱福林和老板朋友们一起到三亚等地度假。他听到的都是老板们讨论商机、投资、回报等,看到的都是他们做成一个项目或搞定一笔投资后的意气风发,心里羡慕极了,觉得他们过得很充实、有意义、有成就感。
反观自己,虽然当个领导干部,但干得很辛苦,付出很多,得到的却很少,限制还特别多,心里特别不平衡,很想退休后到商海打拼,像老板朋友们一样自由自在。
朱福林的想法很快被老板朋友们获悉,在他们的精心安排下,朱市长很快就体会到了“做生意”的乐趣,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
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朱福林放松学习,忽视党性修养,被社会上形形色色的消极现象所影响,思想上首先变质,行动上随之“一泻千里”。他的逐步堕落警示我们,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思想觉悟、道德水平不会随着年龄的增加而自然提高,也不会随着职务的升迁而自然提高,必须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增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努力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
“投身”商场,和老板“做生意”只赚不赔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整日听老板朋友们交流“生意经”,“耳濡目染”的朱福林跃跃欲试,也打起了投资理财挣点钱的算盘。老板朋友们对此百般迎合。
刚开始,朱福林只是利用自己的市长身份搞些投资入股、民间借贷、炒房卖房等经营性活动,借贷利率和购房优惠也在市场正常优惠范围内,但时间一长,他的“胃口”就被吊起来了。
眼见这么久都“平安无事”,朱福林自以为找到了一个发财捷径,开始贪婪地捞取好处。但不同于一般贪官的是,他贪腐起来相当讲究“技术含量”。
朱福林通常不赤裸裸地收受钱物,一般都要通过“借用车辆”、“订房炒房”、“低价买房、高价卖房”、“转让预期投资收益”等貌似合法的方式受贿,千方百计规避“风险”。有时老板们送他现金,他也会处心积虑地以“交易”为幌子进行巧妙包装,以掩盖其违法犯罪的实质。
2009年底,房地产老板徐某某希望朱福林帮其解决有关房产项目的拆迁问题,故意提出向他借款200万元,两年内“一比一”返还(即两年后返还400万元)。
一直“小打小闹”搞理财的朱福林早就对合法挣钱不耐烦了,他一门心思想发笔大财,于是和徐某某一拍即合,答应了徐某某的请求。
朱福林心里清楚,“借”钱给徐某某是一本万利的事情,可怎么“借”得好好斟酌斟酌,万一“暴露”了,可不是闹着玩的。思来想去,他想到了规避“风险”的好办法,以姐夫等人的名义,将200万元“借给”了徐某某。
并不缺钱的徐某某拿到200万元后心知肚明,他一直“心急火燎”地想还钱给朱市长,苦苦等了9个月后,终于逮到机会。2010年8月,徐某某连本带息将400万元“还给”了朱福林。朱福林见投资“果然”收到了回报,欣然笑纳。2012年8月,获悉可能被调查,朱福林又急急忙忙地将100万元退还给徐某某,以“弃车保帅”。
朱福林和老板朋友们“做生意”,有一个最显著的特点,那就是“只赚不赔”。其“天赋”之高,令人咋舌。
2011年,朱福林以妻子的名义向房地产老板叶某某购买了一套400多平方米的房屋,市场价1100多万元,叶某某以“优惠价”80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朱福林。仅此一笔,朱福林就“节省”300多万元。
可他并不满足。为了规避市场风险,获得好处,朱福林在购房时还与该公司签订了“双保险合同”:约定房价下跌时就将购房款变为借款,收取利息,而且还嫌叶某某给的20%的年息太低,要求年息24%。2012年,朱福林夫妇见房价已经跌至600万元左右,于是要求叶某某“按照合同”将购房款转为借款,并向其收取24%年息,共计190多万元。这样,所谓的市场风险在“经营之神”朱市长面前不过是一个笑话。朱福林做生意的“厉害”可见一斑。
为官发财应当两道,一个人可以选择当官,也可以选择发财,但绝不能选择通过当官发财。朱福林利用手中权力“经商”无往不利,自以为精明,其实不过是自欺欺人。他所谓的“生意”离开权力寸步难行,所谓的“经商天赋”不过是老板们对他手中权力的谄媚。君子之交淡如水,朱福林反其道而行之,他和老板们以利相交、以势相交、以权相交,结果朋友圈变成了利益圈,最后成了你出权、我出钱的腐败圈。他执迷不悟,最终被老板“朋友”们“用轿子”抬着送上了法庭。
退休恐惧症,用贪腐为自己找“后路”
朱福林从政后期之所以如此大肆贪腐,与他对自己的前途产生迷惘不无关系。
“人生过了五十岁,是一个重要的转折期,对自己的未来已看得很清楚。内心感觉已到政治生涯的晚期,从政近二十年疲劳感突然产生,觉得未来很无奈。”朱福林忏悔说,五十岁以后,他一方面想努力工作,得到组织上的关注和重用;另一方面又感到政治生涯江河日下,感到恐慌和失落,准备为自己找后路、找退路。
特别是他看到一些领导干部难以适应退休生活,一天到晚发牢骚,更感觉既同情,又可怜。觉得干什么都比领导干部退休以后好,因此开始更多地考虑自己该怎么办。
可悲的是,他思来想去,想到的最终办法是以权谋私,弄权谋利,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在这种心理状态支配下,朱福林全然不顾领导干部的身份,把党纪国法抛之脑后,与老板们沆瀣一气,一心一意想要发财。
2010年,朱福林利用职务便利,在安置某建材市场过程中,为建